据天眼查App显示,近日,浪莎反诉李易峰工作室等相关侵权责任纠纷新增开庭公告。原告为浪莎针织有限公司、浪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被告为东阳横店李易峰影视工作室、亿圣文化传媒(北京)有限公司、李易峰,开庭日期为5月11日,经办法院为义乌市人民法院。
此前,李易峰工作室发声明称,发现多个[浪莎]品牌商品未经授权使用李易峰肖像并称其为代言人。对此,其工作室表 示,李易峰与[浪莎]品牌无任何商业合作,并针对涉嫌侵权行为的相关主体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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