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甘正传 (Forrest Gump) 原著:温斯顿•格鲁姆(Winston Groom) 导演:罗伯特•泽米克斯(Robert Zemeckis) 主演:汤姆•汉克斯(Tom Hanks)、加里•西尼斯(Gary Sinise)、罗宾•怀特(Robin Wright)萨莉•菲尔...…
阿甘正传
(Forrest Gump)
原著:温斯顿•格鲁姆(Winston Groom)
导演:罗伯特•泽米克斯(Robert Zemeckis)
主演:汤姆•汉克斯(Tom Hanks)、加里•西尼斯(Gary Sinise)、罗宾•怀特(Robin Wright)萨莉•菲尔德(Sally Field)
出品:派拉蒙(Paramount)1994年
主要内容:
阿甘是个智商只有75的低能儿。在学校里为了躲避别的孩子的欺侮,听从一个朋友珍妮的话而开始“跑”:他跑着躲避坏孩子的捉弄;中学时,为了躲避别人而跑进了一所学校的橄榄球场;就这样跑进了大学。阿甘被破格录取,并成了橄榄球巨星,受到肯尼迪总统的接见。
大学毕业,阿甘应征入伍去了越南。在那里,他认识了两个朋友:热衷捕虾的布巴和令人敬畏的长官邓•泰勒上尉。
与阿甘正相反,珍妮成为六十年代的嬉皮青年,过着放荡的生活。阿甘一直爱着珍妮,但珍妮却不爱他。战争结束,阿甘作为英雄受到约翰逊总统的接见。在一次和平集会上,阿甘又遇见了珍妮,两人匆匆相遇又匆匆分手。
在“说到就要做到”信条的指引下,阿甘最终闯出了一片属于自己的天空。在他的生活中,他结识了许多美国的名人。他告发了水门事件的窃听者,作为美国乒乓球队的一员到了中国,为中美建交立下了功劳。猫王和约翰•列侬这两位音乐巨星也是通过与他的交往而创作了许多风靡一时的歌曲。最后,阿甘通过捕虾成了一名企业家。为了纪念死去的布巴,他成立了布巴•甘公司,并把公司的一半股份给了布巴的母亲,自己去做一名园丁。阿甘经历了世界风云变幻的各个历史时期,但无论何时,无论何处,无论和谁在一起,他都依然如故,纯朴而善良。
阿甘时常思念珍妮,而这时的珍妮早已堕落。有一天,疲惫的珍妮回来了。她和阿甘共同生活了一段日子。一天夜晚,珍妮投入了阿甘的怀抱,之后又在黎明悄然离去。醒来的阿甘木然坐在门前的长椅上,然后突然开始奔跑。他跑步横越了美国,又一次成了名人。
在奔跑了许久之后,阿甘停了下来,开始回去故乡。途中,他收到珍妮的信,又一次见到了珍妮,还有一个小男孩,那是他的儿子。这时的珍妮已经得了一种不治之症。阿甘和珍妮三人一同回到了家乡,一起度过了一段幸福的时光。
珍妮过世了,他们的儿子也已到了上学的年龄。阿甘送儿子上了校车,坐在公共汽车站的长椅上,回忆起了他一生的遭遇。
相关评论:
在六十七届奥斯卡奖角逐中,本片一举获得了最佳影片、最佳男主角、最佳导演、最佳改编剧本、最佳剪辑和最佳视觉效果等六项大奖。影片改编自温斯顿•格鲁姆的同名小说,原著本是充满了讽刺意味的荒诞小说,通过主角智障者阿甘,从一个独特的角度对美国几十年来社会政治生活中的重要事件作了展现,讽刺了六十至八十年代美国生活的方方面面。而电影却对故事进行了修饰和美化,摒弃了原著中荒诞和揭露讽刺意味,而增添了一种温情。这无疑使影片更合观众和评委的口味,但却牺牲了原著的叛逆斗争精神,使影片成为了一种理想化道德的象征。
阿甘在影片中被塑造成了完美品德的化身:诚实、守信、认真、勇敢、纯洁、执着、重视感情。正因为他的“弱智”,反而没有了“聪明人”的缺点:斤斤计较、玩弄权术、内心卑鄙、半途而废、自怨自艾……影片自始自终都带着一种脉脉温情和善意对待人生中的坎坷和磨难,甚至还添上了诗意化的成分,尤其是对传统道德观念的宣扬和体现,更让观众易于接受。《阿甘正传》成了美国当年最为卖座的电影之一。而在中国,这部影片同样受到好评(中国和美国观点很少有这样一致的时候),至于为什么,我想大概阿甘这一形象极意外地恰好同时也符合了中国式的道德理念:大智若愚、大巧若拙,属于自然天成的生命体。因此当年中国影评界也是一片叫好声。
这么多人叫好,吓得我只好闭嘴。
说实话,《阿甘正传》是极少数极少数几部看得我半路打瞌睡的美国电影。这个故事我甚至没兴趣看完,这种情况在我非常少见。后来在网上看到有人评论此片“最烂”,才知道与我有同感的不止一人。
这是一部“反智”的温情主义超级大烂片。
说它“反智”,不是因为影片以一个智商仅75的阿甘作主角,而是它推崇阿甘的单纯乃至愚钝,以此作榜样,贬低与阿甘相反的“聪明人”的才智和感情;电影表现的不是“先天不足,后天努力”的奋斗精神,而是一种“傻人有傻福”安天由命的顺从心理。
说它“温情主义大烂片”,在于电影对“苦难”的净化上,比如通过阿甘眼睛所反映的“越战”,就像一场“好玩”的“野营游戏”,唯一可惜的是里面死了人。
早在《阿甘正传》之前一批优秀的越战作品,《野排战》《生于七月四日》《现代启示录》,这些电影里反映出的对战争、对人性的深刻思考,在本片里荡然无存。本片还试图通过阿甘与战友邓•泰勒上尉的对比,阿甘与女友珍妮的对比——从越战战场归来,阿甘不怨天尤人,努力开创自己的事业,而泰勒则自暴自弃,终日沉醉在酒精里;阿甘上战场为国家浴血奋战,成为战争英雄时,珍妮却过着滥交吸毒、静坐抗议的放浪生活,成为扰乱社会安定的“捣乱分子”——通过这些对比,电影对人生价值取向给予了极为明确的肯定与否定。
我只当电影在与观众开玩笑。就像最初格鲁姆小说的原意,是借一个智障者阿甘,对美国六十至八十年代生活的方方面面,对美国人的“崇高理想”进行讽刺(这种反讽同样出现在其他作品里,如《鹿鼎记》《好兵帅克》《第二十二条军规》,愚蠢卑鄙的主人公爬得越高、越有钱、越得意、越成功,说明整个社会越“病态”),可是,偏偏电影没有“开玩笑”的意思,它真的是拿“智障者阿甘”来反对“聪明、心智、责任、自由”等等东西,这就让人非常受不了。
以上面两个对比作例子,讨论一下《阿甘正传》到底什么地方“不对头”。
影片里的道德判断实际上和几十年来美国人心智逐渐成熟后所作的道德判断存在“南辕北辙”的差别。比如阿甘与战友邓•泰勒上尉的对比上,在七十年代对“越战”进行普遍反思后,美国人都达成一致的认识,认为像“阿甘”这种为国牺牲的精神并不可取,他是做了国家“片面宣传”的“傻瓜”。换句话说,他不过被一群政客愚弄了,被莫名其妙地送到战场上打了一场莫名其妙的仗,他的“牺牲”——当然阿甘运气好没给“牺牲掉”,但像同袍战友布巴却“牺牲”了——是完全没有必要的、无谓的“牺牲”。在战后,像邓•泰勒上尉那样因为受骗而对国家怀着“愤怒”才是可取的,而阿甘这种“事情过去了就过去了,没必要再追究”的态度反而不可取。为什么呢?因为“受害者”的“愤怒”,才能促使整个国家、所有民众对所犯的“错误”进行反思;反思错误,才能避免“历史重演”;避免“历史重演”,才能避免下一代成为新的“受害者”。当然,从个人角度来说,阿甘的“宽容”“善忘”当然比邓•泰勒上尉的“愤怒”“钻牛角尖”来得更轻松,但是,从整个社会的进步和发展来看,泰勒的“愤怒”却比阿甘的“宽容”有价值得多。
同样道理,以阿甘的“战争英雄”的“光辉形象”来映衬珍妮“社会败类”的对比,也非常可笑。阿甘这种麻木不仁的“社会填充物”对社会进步的意义就不再提了,这里说说类似珍妮这种“六十年代嬉皮士”的社会作用。对于“嬉皮士”,不用再多说什么,凡是有点“道德”的人都情不自禁对他们侧目,因为这些“嬉皮士”们奇装异服、滥交吸毒、又吵闹、又没礼貌、又蓄意破坏一切既有准则,就像社会毒瘤一样令人讨厌。但从另一方面来看,“嬉皮士”在美国历史上,对推动社会进步却有着极为重要的意义。五十年代的美国,仍旧是道德保守、禁忌森严的社会。整个国家在少数人、少数脑袋的领导下,一步步走向韩战、越战,深陷在战争的泥淖中不能自拔。到了六十年代,一大批先觉悟的“嬉皮士”们挺身而出,反越战、反种族歧视、反对一切不公正,静坐、游行、示威,美国社会铜墙铁壁般的“规则禁忌”就靠这些人才打破;打破了森严的禁忌,言论才开放,民众才开始思考,社会才走向开放、走向自由、走向平等,美国才逐步走出越战的泥淖。
关于六七十年代各派人物谁对谁错,实际上美国社会已经取得共识,所以罗伯特•泽米克斯把《阿甘正传》拍成这样一部电影,实在有“颠倒黑白”“文过饰非”之嫌。这让我想起约翰•韦恩六十年代拍的歌颂越战的电影《绿色贝雷帽》,当时招来一片臭骂,可为什么泽米克斯25年后拍的《阿甘正传》会如此获得好评,难道美国人真的那么善忘吗?
我还想谈谈电影鼓吹(我很少用这样政治味道浓厚的词)的东西:反智、净化苦难。这两样东西为什么不对?
王小波在他的杂文里面多次提起,在生活方式或者人生价值取向上,并不存在一个统一的标准。实际上,人跟人的选择还有可能完全相反:比如有人追求富裕,也有人追求贫困;有人追求聪明,也有人追求愚蠢;有人追求快乐,有人追求痛苦。这些情形常常把人彻底搞糊涂。
在本片里,可以说,阿甘——至少他代表的“人生理想”是追求“愚蠢”和“苦难”的(他还没有追求贫困,因为贫困实在违背美国的价值观)。
“反智”和“净化苦难”,实际上是一种人生态度的两种表现。就是面对“苦难”,人应该怎么办?我认为正确的选择,是增加自己的“智慧”“才能”“力量”,然后去改变外部世界,把这个“苦难”解决掉。假设我在美国,碰到越战,要被国家莫名其妙地送上战场做炮灰,好让那些官僚政客踩着我的尸体加官进爵,我宁可冒着被捕(拒服兵役罪)的风险,留在国内,向这个不人道、不理性的政府抗议,直到它停止战争的国家行为为止。
但是,阿甘,却作出相反的选择,他服从了国家的命令,奔赴战场,还努力打仗,他既无能力也不愿去思考这场战争是否打得有价值。虽然他在战争中同样感受到了“痛苦”,但他并不去追究“制造”痛苦的源头,更不用提把这个源头解决掉。那么,他用什么方面摆脱“痛苦”呢?他用变得“愚蠢麻木”的方式来应付面前的苦难。不去感受痛苦,当然也就不会感觉痛苦了。《天龙八部》里段誉有一次被敌人扭住胳膊,痛得不得了,又没办法挣脱,只好自我安慰“就当这条胳膊不是自己的,那痛也就不存在了”。阿甘就是用同样的“自欺欺人”的方法来解决苦难的。这也是他一向用开的办法。
从个人角度来说,我摆脱“苦难”的方式,可能还会招来更多的“苦难”,似乎阿甘“不去理解、不去感受难苦”的方式才是正确的。
但我们看看发展下去的情况。这两种选择,可以说一个是练“外功”,一个是练“内功”。练“外功”的结果,就是通过一代一代人的努力,建立一个公平、公正、合理,不再平白无故给人制造无端“苦难”的社会,因为那些无谓的“难苦”,通过前辈的努力,都逐渐被减化、剔除了;而练“内功”的结果,则是社会不必,也不需要改进,因为没有“外力”迫使它改变,人们的力量都用于 “内功”了,迫使自己改变,不断加强自己的“心理承受力”以去适合那个永远不合理、不公平,而且随着人们承受力越来越强苦难也不断随之增加的社会。
在后一情况下,外部条件是不变的,变也是越变越糟,主要变的是人。那么,人会变成怎样呢?在电影里,阿甘的成功,是因为他的“低智”和“麻木”。他的智商只有75,所以比起聪明人,他认知世界的能力差,感受痛苦的能力也差(我并没有歧视弱智人士的意思,我知道实际上认知能力与心灵感受能力是两回事,但电影里却这样释译阿甘,并且因此推崇阿甘的“低智”),所以比起聪明的邓•泰勒上尉和珍妮来说,他更坚强、更纯洁,不容易陷入“聪明反被聪明误”“自怨自艾、自暴自弃”的境地。如果以“低智”作为阿甘的一种“生存优势”,作为他“成功”的必要条件,那么,我们可以由此推论,阿甘的“优势”还不是最大的,因为还有智商60、50、30的人。是不是说智商50的人比智商60的人具有更大优势,智商30的人又比智商50更有优势,继续推下去,没有智商的兔子比还有智商的人优势更高?可惜兔子还有“感知”能力,被枪打中还会痛,那么没有感知能力的蚯蚓是否比兔子更厉害?因为蚯蚓就算被切进两截,它也不会死,还会长成两条个体;可惜蚯蚓还太大,还有容易成为其他动物的攻击目标;因此,为适应环境,它应该不断变小,让“敌人”找不到,推到极致,是不是变成“细菌”,才是活得最开心、最安全、最成功的生命方式呢?
地球生命花了几十亿年,千辛万苦才从细菌一步一步进化成藻类、软体动物、脊椎类,然后爬上陆地,进化为爬行动物、鸟、哺乳动物,最后还花了上百万年时间才成为能够认知世界、改造世界的最高等生命——人。然而,原来这一切都是错的,人活着,实在太痛苦了,应该逐渐向细菌退化才正确。
当然,这样说,似乎有点蛮不讲理,横着来说。但是,《阿甘正传》表现的人生选择,的确有种“退化”倾向。
就像刚才提的,王小波认为世界有人追求富裕,也有人追求贫困;有人追求聪明,也有人追求愚蠢;有人追求快乐,有人追求痛苦,这些可以是不同人的不同追求,现在也争不明白到底何者为对何者为错。
但是,从个人角度来说,我始终认为追求富裕是对,追求贫困是错;追求聪明是对,追求愚蠢是错;追求快乐是对,追求痛苦是错。
这就是我不喜欢《阿甘正传》的原因,因为它给了一个完全错误的人生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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