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6日,潘粤明工作室就潘粤明代言违法保健品广告被罚发布致歉信,表示在收到通知后第一时间配合调查,对消费者构成错误引导、违反相关规定,作出郑重道歉。潘粤明表示:“非常抱歉给广大消费者带来困扰和不便,我与团队已深刻反省。在日后的工作中,我们会严格要求、规范合作,坚决杜绝此类事件的发生!”…
据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演员潘粤明代言违法保健品广告,被没收违法所得约25.8万元,罚款约25.8万元。处罚详情显示,2021年3月,潘粤明接受委托拍摄了日加满饮品(绿瓶装,属保健食品)视频和图片用于商业推广,同时视频中显著标明[日加满品牌挚友 潘粤明],违反广告法中[保健品广告不得利用广告代言人作推荐、证明]之规定。
为宣传、推广上述日加满饮品,东铪公司先后在各网络平台发布上述视频,均未标明[本品不能代替药物]。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认为,潘粤明以自己的名义和形象为保健食品作推荐和证明的上述行为,违反《广告法》规定,在保健食品广告中作推荐、证明,构成违法代言广告行为。此外,东铪公司违反《广告法》规定发布保健食品广告,被罚款112.36万元。
Copyright @ 2018-2024 hedonghu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ICP备案号:湘ICP备09009000号 技术支持:HDHCMS
合作发稿QQ:43950305
温馨提示:文章内容来自网络,不代表和动画剧情网 (⊙o⊙)对观点赞同或支持。
版权声明:内容与图片如有侵权,联系管理员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