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热播电视剧《人生之路》中的高加林曾是预考全县第一的学霸,拼尽全力考上了上海的大学,可惜他的录取通知书被村书记高明楼半路截取,走关系让自己儿子高双星冒名去了大学,真正的高加林却被顶替的高考落榜。那么,在现实生活中,这种冒名顶替的行为触犯了哪些法律罪名?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秦梦圆说,冒名顶替别人上大...…
最近热播电视剧《人生之路》中的高加林曾是预考全县第一的学霸,拼尽全力考上了上海的大学,可惜他的录取通知书被村书记高明楼半路截取,走关系让自己儿子高双星冒名去了大学,真正的高加林却被顶替的高考落榜。
那么,在现实生活中,这种冒名顶替的行为触犯了哪些法律罪名?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秦梦圆说,冒名顶替别人上大学的行为涉嫌构成“冒名顶替罪”,此罪是2021年《刑法修正案(十一)》第三十二条新增的罪名,主要保护国家对高等学历教育、公务员录用和就业安置的管理秩序,以及公民的姓名权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盗用、冒用他人身份,顶替他人取得的高等学历教育入学资格,公务员录用资格,就业安置待遇的,最高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剧中,高明楼作为高家村的当家书记,却拿着高加林的户口,到县教育局找到股长马占胜帮忙,让自己的儿子顶替高加林上大学。经过一番密谋,变成了高双星考上大学。
对于上述参与者应该追究哪些法律责任?
实践中,冒名顶替他人上大学,往往并不是依靠个人力量就能够完成的,除了冒名者及其家长,有时候需要相关单位工作人员的配合,比如在高等院校招生考试过程中,可能就会涉及到高校招生办公室、公安户籍管理、地方教育部门的相关工作人员,他们利用自己的职务便利,帮助伪造变造档案、户籍,冒领录取通知书,或对伪造变造的资格予以认可,协助、掩护他人实施冒名顶替行为,类似剧中人物县教育局马股长。
刑法规定“组织、指使他人实施冒名顶替行为的,从重处罚。国家工作人员有这种行为,又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冒名顶替罪的参与者属于共同犯罪,都应当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高双星明知真正考上大学的是自己的好友高加林,仍然昧着良心享受着别人的人生,不仅是民事侵权,还触犯刑法。”秦梦圆分析说,高明楼作为这一切事件的始作俑者,知法犯法,仗着自己村书记的身份胡作非为,涉嫌伪造、变造国家机关公文、证件罪,盗窃国家机关公文、证件罪,盗用身份证件罪等罪名,根据其在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和所造成的后果,应当予以从重处罚。
秦梦圆进一步说,对于国家工作人员实施上述犯罪,不仅仅构成冒名顶替罪,还有可能涉嫌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受贿罪、徇私舞弊罪等多项罪名,依法应当数罪并罚。
冒用他人取得的学历,工作,业绩等,这种偷换别人人生的行为,真的能达到目的吗?
“冒用他人取得的学历,工作,业绩等,不仅不算数,学籍、户籍会被注销,工作会被开除,而且可能构成冒名顶替罪或者其他相关犯罪。”秦梦圆说,这种冒用行为不仅是对他人劳动成果和受教育权利的侵害,也是对社会公平和诚信的损害。一旦被发现或者揭露,将给冒用者和他人带来严重的法律风险和社会后果,相关人员不仅会受到刑事处罚和民事赔偿,还会遭到社会舆论和道德谴责。
遇到被别人冒名顶替上大学的情况,高加林们可以采取哪些措施挽回失去的人生,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他可以要求高双星赔偿哪些损失?
秦梦圆建议,高加林们首先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请求依法追究高双星的刑事责任,还可以向法院起诉高双星,请求其承担民事侵权责任,赔偿因冒名顶替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害,要求其赔礼道歉。
(光明网记者 孙满桃整理)
来源:光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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