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17位院士近日联名倡议在儿童节当天设立“无网游日”并提出实施网游实名制和分级制、限制网游广告、鼓励家长陪伴等多条建议呼吁包括社交、新闻客户端在内的各大互联网平台在儿童节这天全面屏蔽网游链接让孩子们重拾现实生活中的乐趣。…
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17位院士近日联名倡议在儿童节当天设立[无网游日],并提出实施网游实名制和分级制、限制网游广告、鼓励家长陪伴等多条建议,呼吁包括社交、新闻客户端在内的各大互联网平台,在儿童节这天全面屏蔽网游链接,让孩子们重拾现实生活中的乐趣。
每当谈到我国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游戏时,社会舆论都充满无力感。一方面,几乎所有人都认识到,长期沉迷游戏,对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成长极为不利,一旦染上网瘾,今后要进行矫正极为困难。另一方面,虽然未成年人沉迷游戏的问题不断被曝光,却不见游戏的出品方、运营方出于企业的社会责任,限制未成年人注册、玩游戏,而一味出于商业利益,刺激未成年人消费。
防止未成年人过度沉迷游戏,其实需要政府、企业、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各司其职。设立[无网游日]可以促进全社会共同关注这一问题,提醒全社会意识到纵容孩子沉迷网游的危害。
针对目前网络游戏向低龄孩子蔓延的问题,从保护未成年人出发,设立游戏分级制度很有必要。只有符合规定级别的游戏,未成年人才可以注册和游玩,且必须由监护人陪伴指导,限制游戏时间。建立分级制度,可以有效监管游戏出品方开发适合未成年人的游戏,而不是打擦边球,在游戏里加上一些不适合未成年人的内容。同时,运营方必须建立完备的注册审核机制,防止未成年人通过盗用他人信息、编造信息等手段进行注册。对于不严格执行有关制度的企业,监管方可以依法追究责任,加以处罚,直至取消经营资质。
其实,一些发达国家早就有对文学、影视、游戏的分级制度,既满足成人的需要,也可有效保护未成年人。我国设立分级制度,并非要照搬国外的分级制度,而可以从保护未成年人出发,明确哪些游戏是不能给孩子玩的,要求游戏出品与运营企业,切实履行相应的社会责任。
而在国家有关部门没有出台分级制度时,相关企业是不是就可逃避自己的社会责任,一味追求商业利益最大化呢?答案是否定的。
我国《网络游戏管理暂行办法》明确规定,[网络游戏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采取技术措施,禁止未成年人接触不适宜的游戏或者游戏功能,限制未成年人的游戏时间,预防未成年人沉迷网络。]这一规定其实已经明确企业的责任,只是没有进一步细化,而把确定网络游戏的内容、功能和适用人群的权力交给了运营单位。有的运营单位为追求利益,并不会主动采取技术措施,预防未成年人沉迷网游,即便采取,也只是装装样子,很容易就被破解。这是笔者呼吁建立分级制度,依法加强监管的原因所在。
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则规定,[国家采取措施,预防未成年人沉迷网络。国家鼓励研究开发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网络产品,推广用于阻止未成年人沉迷网络的新技术。]对未成年人成长进行社会保护,所有社会机构都有责任。
值得注意的是,有关游戏运营方迄今似乎也没有意识到自身的责任所在,而是把责任推给家长和玩家,认为沉迷网游是因为家长没有陪伴孩子、指导孩子,以及玩家自己的选择。不可否认,儿童沉迷网游,部分家长确实有责任,但是,游戏运营方也责无旁贷。这既需要国家有关部门加强监管,要求游戏经营单位履行责任,同时企业自身也应该有社会责任意识,共同为孩子的成长营造好的社会环境。
设立[无网游日]的倡议也是在提醒家长,要多陪伴孩子,不能用游戏来打发他们。从这一角度说,[无网游日]并非针对网游,而是倡导一种正确的家庭教育理念:父母给孩子最好的礼物,不是一款游戏、一个玩具,而是陪伴。
(作者系21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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